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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和大陸臺商協會合力協處滯陸國人之身故善後事宜 為求助無門的家屬解決困擾

  • 資料發布日期:111-08-01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01
海基會和大陸臺商協會合力協處滯陸國人之身故善後事宜 為求助無門的家屬解決困擾

海基會接獲中國大陸某臺商協會通報,國人張三 (化名)於當地醫院病逝,惟經濟困窘,亦無親友出面處理善後,請本會協助查找在臺親屬。經主管機關聯繫後家屬回應表示,張三早年離家,久未聯繫,加上疫情影響,家屬無意願亦無能力前往大陸善後。

 為期亡者早日入土為安,本會居中協調臺商協會接受家屬委託,代為處理張三後事。過程中,臺商協會發現張三因生前債台高築,死亡證明文件竟然被當初協助送醫的債權人取走,強調要家屬出面解決債務否則不願交出;醫院則堅持已依規定核發張三之死亡證明文件,無由補發,致張三大體遲遲無法順利火化,案件協處陷入僵局。

 海基會和臺商協會並沒有因此就放棄,除持續和家屬保持聯繫,也努力尋找各種解決方案。臺商協會多次和醫院溝通補發張三死亡證明,也透過當地公安部門與債權人協商解決方案。本會除積極和大陸公證協會等單位聯繫,在相關法規與實務中研究各種變通方案,也去函大陸海協會,希望基於人道考量協調有關部門即時協助解決。

 所幸在各方努力之下,本案終於出現轉機。臺商協會參考海基會提供之建議,說服醫院以影本加蓋戳章證明與正本相符方式出具相關文件,並依家屬委託順利辦妥死亡證明公證書,也完成遺體火化及骨灰寄存事宜。事件圓滿落幕,家屬心中的大石終於放下,對海基會、臺商協會以及相關單位的協助表示由衷的感謝。

 

【實用叮嚀】:

若國人在中國大陸不幸亡故,家屬欲前往當地處理善後事宜,應先準備親屬關係證明(戶籍謄本)之公證文件。抵達當地後,家屬應持醫院或公安單位開具之「死亡證明」向大陸當地涉臺公證處申辦「死亡公證書」;回臺後再前往海基會辦理文書驗證,取得海基會出具之證明後,方可辦理後續除戶、保險給付等事宜。

若欲將骨灰自大陸攜回臺灣,應請火化單位開立「火化證明」,持憑「火化證明」即可於兩岸順利通關,無須檢疫。此外骨灰罈應妥善包裝,也宜預先告知欲搭乘的航空公司,以便為家屬安排適當座位。

 

【海基會24小時緊急服務專線】

(02)2533-9995

【海基會法律服務專線】(文書驗證、法律諮詢)

(02)2533-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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