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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衝擊反洗錢資料更新 金管會放寬規定便利臺商

  • 資料發布日期:110-01-27
  • 最後更新日期:110-01-27


據經濟日報1月25日報導,新冠肺炎衝擊全球,企業出入境受到很大限制,連在海外戶頭的防制洗錢資料更新都不方便,連帶影響臺商跟銀行的業務往來,在業者反映下,金管會日前放寬規定,國內營業單位可協助海外分行做資料確認、核對親簽及對保等事宜,以便利臺商。

報導指出,根據洗錢防制相關規定,銀行必須對客戶資料作定期更新,但疫情在全球延燒,銀行海外分行的台商客戶等,不願特別跑去香港、東南亞等海外分行,做相關資料的更新。在洗錢防制規定要求下,客戶資料如果未作更新,後續包括存款、放款、財管等業務的往來會很麻煩。依規定,若客戶仍不願配合提供資料時,必要時銀行可以限制電子交易,要求客戶臨櫃交易,讓銀行可以做資料更新等。

報導指出,金管會在1月14日發函指出,有關銀行建議本國銀行海外分支機構的既有客戶,由國內營業單位協助辦理資料確認遞送、當事人核對親簽及對保等事宜,經銀行公會從金融實務、洗錢防制、業者法制作業及風險控管等四個面向予以分析,認屬可行。
為利銀行落實執行洗錢防制的盡職審查及強化風險控管,原則同意國內營業單位得協助海外分支機構,辦理資料確認遞送、當事人核對親簽及對保等事宜,並請依下列方式辦理,包括:

第一,協助對象為本國銀行的海外分行及海外子行。
第二,適用客戶為已完成開戶程序的既有自然人及法人客戶。
第三,作業範圍,包括客戶資料的蒐集、傳遞、核對親簽及核對正本的作業;客戶資料更新、印鑑變更、或靜止戶恢復往來等,但須符合海外當地主管機關的規定,且不得辦理開戶作業及開戶有關的其他預備作業。
第四,內部控制方面,本國銀行總行須訂定相關作業流程、內部控管機制與加強消費者保護措施,在報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相關客戶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及傳輸,也應符合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範。

金管會110年1月14日金管銀法字第1090145230號函

消息來源: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5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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