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兩岸經貿網

:::

大陸人頭代持臺商股權 企業傳承問題多

  • 資料發布日期:110-06-16
  • 最後更新日期:110-06-16

據經濟日報5月24日報導,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徐丞毅表示,過去臺商基於對中國大陸投資限制、法律風險區隔、增加業務機會等商業考量,可能會安排外部第三人,代為持有自己實際出資的股權,但是安排接班時,恐怕會面臨產權不清、轉讓重稅、金流遭重複課稅、人頭捲款等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產權不清,通常代持股東實際出資、受益狀況等,多半已不可考,因此若無第一代臺商支持,這筆爛帳將遲遲無法清理。

第二個問題是收回稅負成本過高,代持個人股東將股份轉回給實際股東,涉及20%股權轉讓的資本利得稅,若公司持有增值的不動產,則納稅更高。

第三個問題為金流,代持個人股東收到股轉款後,金流該如何回到第一代臺商,也是令人頭痛的問題,更可能被認為有受贈的「偶然所得」,造成重複課稅的風險。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問題,在第一代臺商掌權時,人頭股東都沒意見,然當第二代想要掌權時,卻可能會面臨百般阻撓,倘若第一代臺商不幸遭逢意外,或因疫情久久無法到大陸視察,人頭戶可能擅自變更公司印鑑、銀行帳戶密碼,除了資產泡湯外,還可能鬧上家庭革命。

要解決代持股的問題,首先得看當初是否有代持協議,依據目前大陸的司法解釋,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的代持協議,是可以被支持的,也就是當實際出資人要求解除代持協議時,工商登記可以依據代持協議、股東會決議進行變更,稅局也有機會不另行課稅,更不用跑資金流。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