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兩岸經貿網

:::

中國大陸針對高所得者查稅

  • 資料發布日期:110-10-23
  • 最後更新日期:110-11-05

據經濟日報9月15日報導,中國大陸日前爆發藝人利用「陰陽合同」逃漏稅的案件,大陸稅務總局就虛設行號虛開發票稽查外,未來還會重點稽查各別高收入者。由於高收入者的所得來源多為經營所得、投資所得與財產交易所得,大陸近期修法已針對個人境外的財產轉讓、受控外國企業與關係人交易規範反避稅法令。此外,國家稅務總局也指示各地方加強個人納稅徵信資料的大數據分析,確保對高收入者擁有的股權、房產、理財產品等外部資訊能共享互聯。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徐丞毅表示,稅務機關透過大數據查核高收入者的案例不少,但大多未公開。過去曾有臺商將個人持有的房產作為台幹宿舍,遭稅務稽查補繳租賃所得的案例。而透過人頭或公司高管設立私帳戶支付個人佣金或收取公司不合法資金,最後被對方舉報的稽查案例也曾聽聞。這些案例除了因被舉報,還有稅務稽查公司端時,順藤摸瓜查核到高所收入股東或個人。

徐丞毅說,現在這些個人稅務稽查案例影響的不光是補稅加罰,其還會影響企業與個人的信用紀錄,對於未來個人擔任高管、新設公司或投融資都會有一定程度的限制。高所得臺商透過企業或個人私帳戶調撥資金切勿心存僥倖。

雖然目前在銀行辦理大額資金存取只要依規定登記相關資訊即可轉帳,但銀行端針對大額資金認為有洗錢(包括逃稅)與資恐疑慮,仍會舉報給稅局與警察機關。因此,建議重新評估個人可動用的公私資金帳戶的風險,並立即處理高風險帳戶;調整交易模式以減少在中國大陸境內支付佣金的交易;建立境內財產的保全機制,增加未來可在海外處分的機會。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