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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個資保護法上路 注意迴避法律風險

  • 資料發布日期:110-11-22
  • 最後更新日期:110-11-22

據11月2日中時新聞網報導,中國大陸《個人信息保護法》11月開始上路,透過首部個資保護專法,包含個資處理規則、個資處理活動的權利,以及資訊處理者的義務、監管職責、罰則等進行全面規範。包含禁止濫用人臉識別、網路平臺不得不當收集用戶個資;APP不得強制推送個人化廣告;不得進行交易價格等不合理差別待遇的「大數據殺熟」等狀況。

根據《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資料顯示,截至今年6月,大陸網民已達10.11億、網站多達422萬個、應用程式APP數量302萬款,使個人資料保護成為最被關注的議題之一。

《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向個人進行資訊推送、商業行銷時,應提供不針對個人特徵的選項,且業者須提供用戶便捷拒絕的方式。同時處理生物識別、醫療健康、金融帳戶、行蹤軌跡等敏感個資,更應取得個人單獨同意。

此外,《個人信息保護法》也對在公共場所安裝攝影機、人臉識別設備等進行規範。例如在公共場所安裝圖像採集、個人身分識別的設備應設置顯著提示,如有收集個人圖像、身分識別資訊,也僅能用於維護公共安全目的。

同時新法也對違法處理個資作出處罰,情節嚴重將被沒收違法所得,最高處人民幣5,000萬元或上年度營業額5%罰款;可責令停業、吊銷營業執照,直接責任人員最高將處罰款人民幣100萬元與禁止擔任董監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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