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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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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相關部門建立事業單位監管聯動工作機制

  • 資料發布日期:111-02-10
  • 最後更新日期:111-02-10

據2月8日新華社報導,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監管工作,中國大陸中央編辦、中央網信辦、公安部、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有關業務局,正式建立涉事業單位違法違規有關問題處理情況通報、信息共享、線索移送、執法互助、結果反饋等聯動工作機制。

五部門重點對事業單位不按照規定申請登記、不按照登記事項開展活動、與非法組織勾連開展活動或為其活動提供便利等問題線索進行移送,對未經機構編製部門審批登記、擅自以事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事業單位被撤銷登記、法人證書已廢止後仍以事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事業單位擅自設立網站、進行虛假宣傳等情形,共同調查取證、核實查處。中央編辦、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有關業務局加強溝通協商,完善法人單位基礎信息庫建設,加強數據比對,規範事中事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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