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大陸創業應注意事項
- 資料發布日期:112-02-01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13
2020年以來,除了美中貿易戰持續發燒,造成全球性通
貨膨脹及供應鏈中斷外,加上COVID-19疫情擴及全世
界,迄今猶未終止,這對經濟發展態勢影響頗大,值得
國人創業者關注。
中國大陸在疫情期間的政策,在後疫情時代將形成新常
態,例如居家辦公的新工作模式,合同用工與靈活用工
的新雇用模式,重視內外銷的雙循環政策,對互聯網巨
頭的反壟斷政策,以及訴求「共同富裕」的財富再平衡
政策,尤其是2022年中共二十大以後,對兩岸關係、
國際關係將處於新局面,這些新常態模式都對創業環境
以及創業的成敗有一定的影響因素。
中國大陸於2014年9月提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口號,翌年3月,該口號即正式被列入政府工作報告中。
同年6月,中國大陸國務院正式頒布《國務院關於大力
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明白表示
將加快發展創業孵化服務,引導和鼓勵各類創業孵化器
與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相結合,完善投融資模式。過程
中,吸引臺灣青年前往中國大陸創業也是政策的方向,
但考慮到前述2020年以來丕變的外界環境,各地方政
府是否維持同樣的支持程度?是否有疫前疫後的差異並
作調整?茲建議有意赴中國大陸創業者注意下列事項。
- 審慎評估各地獎勵政策
在相關政策發布後,許多省市也發布了扶持創業就業之相關規定,各地方對於青年的年齡限制、鼓勵創業之形式、鼓勵之產業類別、創業融資支持額度、創業項目啟動資金扶持額度、經營場地住房保障支持等均有不同,宜審慎比較評估。 - 仔細比較場地及租稅優惠
青年創業者若選擇中國大陸創業基地作為創業的場所,須注意創業基地往往會提出許多優惠條件來吸引創業者,例如辦公經營場地租金、水電費用的減免。然辦公經營場所維護由何人管理?所發生之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由何人承擔?減免是否有期限?均屬創業基地與創業者間之民事關係,雙方最好有書面約定,以免日後產生爭議。又如創業基地作出稅收優惠承諾,建議創業者仍須確認當地政府是否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政府文件。
妥適選擇創業形式
創業者若赴中國大陸創業尚須考量創業的形式,可能選擇的形式如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等。如創業者所欲經營的產業屬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則創業者可選擇經營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或中外合作企業;若創業者所欲經營的產業屬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限制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則創業者可選擇經營中外合資企業或中外合作企業,但合資比例需符合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之規範。如創業者欲設立個人工作室或較小規模的企業,亦可選擇以個體工商戶的形式創業。
創業者無論選擇哪一種形式創業均須注意,如有委託他人代辦註冊登記者,應確保執照、登記文件、公章等重要文件物品之交回,以免遭他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