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子女返臺就學相關事宜
- 資料發布日期:112-02-01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13
(一)幼兒園階段
臺灣公立幼兒園包括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及市立幼兒園,招收就讀國民小學前之「適齡幼兒」,臺商子女可持戶口名簿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登記就讀設籍地或居留地之公立幼兒園,或報名就讀私立幼兒園。公立幼兒園依各園設立宗旨、設備、師資,對於招收對象有不同之限制。
私立幼兒園原則以自由登記免試入學方式辦理招生。相關資訊請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886-4-37061800)、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或擬就讀學校(園)。
教育部自民國年100年起推動「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針對5 足歲幼童就讀公立幼兒園補助每人每學年最高新臺幣1 萬4 千元或私立合作園補助每人每學年最高新臺幣3 萬元,由幼兒就讀之幼兒園主動協助辦理。私立合作園名單可至全國教保資訊網(www.ece.moe.edu.tw)查詢。
(二)國中、小學階段
國中、小學為義務教育階段,臺商子女擬返臺就讀國中、小學,可持學籍證明文件(如在學證明、歷年成績單、畢業證書或肄業證明或轉學證明等)、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家長私章,逕向戶籍所在地學區之國民中、小學申請編入適當年級就讀。
若臺商子女原就讀東莞、華東、上海臺校,其學歷與臺灣同級學校學歷相銜接,學籍證明文件可直接採用;若臺商子女原就讀中國大陸當地學校(含國際學校),其學籍證明文件須先經中國大陸當地公證處公證、海基會驗證後,再向設籍縣市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採認,換發同等學力證明。
(三)高中職或五專階段
民國103 年起,臺灣實行12年國教,高中高職及五專之入學管道分為「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高中職之免試入學依縣市區分為15個免試就學區,五專則為全國一區。
免試入學部分,臺商子女可依其戶籍所在地之免試就學區,選擇區內高中高職或五專就讀,如想就讀的學校免試入學登記人數未超過主管機關核定的招生名額即全額錄取;超過核定招生名額時,則依各免試就學區超額比序項目總積分及分項進行比序。特色招生部分,一是針對音樂、美術、戲劇、舞蹈、體育、技能等類,採術科測驗及甄選入學;一是考學科測驗及登記分發入學。國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皆可報名參加術科或學科測驗,特色招生不限戶籍所在地之就學區,但只能選擇一個就學區參加特色招生,並在該區甄選入學或考試分發入學。
持國外學歷或中國大陸學歷之學生,應依戶籍地所屬免試就學區,自行上網填報個別報名表,並親自至考區試務主辦學校辦理報名。
報名時應檢附送經設籍縣市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之證明文件、學歷證件影本、歷年成績證明影本及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無身分證者提在臺灣地區定居證或戶籍謄本或居留證)。若臺商子女原就讀東莞、華東、上海臺校,其學歷與臺灣同級學校學歷相銜接,可持所屬臺校開具之學籍證明文件及歷年成績單辦理;若原就讀中國大陸當地學校(含國際學校),其學籍證明文件及歷年成績單須先經中國大陸當地公證處公證、海基會驗證後,再向設籍縣市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採認,換發同等學力證明。
持中國大陸學歷報名之學生,如因不及取得中國大陸公證處公證並經海基會驗證或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之證明文件,得附相關證明並切結於各項入學管道報名時繳交符合入學資格之正式學力證明文件後,先准其報考。
簡章、報名及考試相關訊息,請參閱教育部12年國民基本教育網站12basic.edu.tw。教育部12年國教諮詢專線:886-4-3706-1800;0800-012-580。
(四)中國大陸臺商子女至金門、馬祖就學
教育部自91 學年度起,開辦中國大陸臺商子女可不受戶籍地之限制,轉赴金門、馬祖就學,包括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就學,相關手續逕洽金門縣政府教育處:電話886-82-325630;連江縣政府教育處:電話886-83-622067。
(五)升讀一般大學
依據考招理念與規劃原則,未來大學招生以多資料參採並維持多管道方式,包括特殊選才、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等管道,其中繁星推薦與特殊選才屬少量招生,大多數學生主要將以申請入學或分發入學管道進入大學。
申請入學重在參採學習歷程、其他表現或校系自辦甄試項目,因此僅使用學科能力測驗(學測)成績;分發入學則著重簡單一致,僅採計入學考試成績,因此可同時使用學測與分科測驗(分科)成績,基於尊重大學校系招生選才自主性,於各管道內,可自訂使用不同入學考試成績之項目與組合。
學生每年11月左右報考學測,抑或於次年4至5月報考分科時,僅需註明學歷程度而無須提具學籍證明文件,惟就讀中國大陸當地學校(含國際學校)之應屆畢業生須檢附高三在學證明或其高中歷年成績單。無論學生為何種身分,於參加各校系招生時,均須依報名資格檢附學籍證明文件(應屆畢業生可先行以經文書驗證之高三在學證明替代),並於錄取後繳交正式學籍證明文件。
- 原就讀中國大陸臺商子弟(女)學校
就讀教育部備案之中國大陸臺商子弟(女)學校者,持該校學籍證明文件即可參加上述招生考試(學測、分科)。高三在學學生,一律經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 - 原就讀中國大陸當地學校(含國際學校)
臺商子女如為中國大陸高中(或職高)應屆畢業生,可比照國內作法,先行以高三在學證明(須先經中國大陸當地公證處公證、海基會驗證後,再向設籍縣市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採認,換發同等學力證明),報名參加我國內大學入學招生考試(學測、分科),惟仍須於參加招生入學前,提供高中學籍證明文件(須先經中國大陸當地公證處公證、海基會驗證後,向設籍縣市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採認,換發同等學力證明)。 - 報名方式
上開大學入學考試(學測、分科)可採個別網路報名或集體報名。除臺商子女學校考試可採集體報名外,其他具備報考資格者,可委託經政府立案之升大學補習班辦理集體報名,亦可以網路方式辦理個別報名。歷來學測考試,大考中心均分別於東莞及華東兩臺商子弟(女)學校設置考場,考試地區則由考生於報名時自行選填,再由大考中心按照考生選考科目統一編配試場及座位。考試簡章及報名相關訊息如下: - 諮詢管道
國內大學升學採「多元入學」管道,以下相關單位可以提供入學相關事務之諮詢服務:
(六)升讀技專校院(四技二專)
- 臺商子女原就讀中國大陸臺商子弟(女)學校持教育部備案之中國大陸臺商子弟(女)學校核發之學籍證明文件者,先行參加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舉辦之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簡稱統測,一般於每年12 月間發售測驗簡章,於每年5 月第1 個週六及週日辦理測驗),取得測驗成績後,視升學意願再持測驗成績向各主辦招生委員會報名參加「日間部甄選入學」、「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進修(夜間)部聯合登記分發」等採計統測成績的升學管道,或自行參加各技專校院辦理之單獨招生,以進入技專校院四技二專學制就讀。
- 臺商子女原就讀中國大陸當地學校(含國際學校)臺商子女之升學管道及程序與前項說明相同,惟其中國大陸高中或職高之學歷證明文件須先經中國大陸當地公證處公證、海基會驗證後,向設籍縣市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採認,換發同等學力證明,方得依據前項說明報名各招生管道。
- 相關考試、招生資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