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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假期

  • 資料發布日期:112-01-03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24
  1. 臺灣各機關放假日:
    開國紀念日(國曆1 月1 日)、和平紀念日(國曆2 月28日)、清明兒童節(國曆4 月4 日)、端午節(農曆5月5日)、中秋節(農曆8月15日)、國慶日(國曆10 月10 日)及農曆除夕(農曆12 月之末日)均放假1 日,農曆春節至少放假3日(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前述節日調整上班情形,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依其權責處理。每年確切放假情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依例在前一年底公布,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 dgpa.gov.tw查詢放假日一覽表。
  2. 中國大陸各機關放假日:
    元旦(1月1日)、清明節(農曆清明當日)、勞動節(5月1日)、端午節(農曆端午當日)及中秋節(農曆中秋當日)均放假1日。春節(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及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均放假3日。
    上述依據中國大陸國務院發布之「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實施;每年確切放假調修情形,另由國務院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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