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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臺灣時應注意事項

  • 資料發布日期:112-01-03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24
  1. 入境時請您配合做好檢疫措施:民眾若於飛(航)行中有症狀時,應立即通知服務人員,並由該服務人員轉知檢疫單位處理;入境時,有身體不適的情形,請主動向檢疫人員說明症狀及旅遊史,並填寫「傳染病防制調查表」,檢疫人員會進行健康評估,並依評估結果提供相關措施,例如:衛教宣導、採取檢體、後送就醫等,以保護您及家人的健康。
  2. 入境後請您配合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入境21天內,若身體有任何不適,如發燒、呼吸道症狀、嘔吐、腹瀉、骨頭肌肉酸痛、發疹、淋巴結腫大等症狀,可撥打免付費民眾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1922(或0800-001922),請做好預防措施(如:戴口罩)並儘速就醫,告知醫師您最近旅遊史及禽畜接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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