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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六:臺商子弟預防接種因應事項
- 資料發布日期:112-01-03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24
由於兩岸之兒童預防接種項目與時程或有不同,對須攜子女居住或往來於臺灣、中國大陸間的臺商,有關其子女之預防接種事宜,可採下列因應措施:
- 如計畫在中國大陸定居,應先瞭解中國大陸之預防接種項目與時程,待至當地,再依其規定接續完成各項疫苗接種。
- 臺商子女如設籍本國,雖居住或往來於臺灣、中國大陸間,可在中國大陸或我國依各疫苗接種時程完成接種劑次。設籍我國之兒童,所在地之衛生單位均會比照國內嬰幼兒納入管理,故請於回國時攜帶完整原始接種紀錄提供戶籍地衛生所,並告知居住、接種等訊息,俾利正確完整登錄資訊系統保存,並為後續追蹤管理之依據。
- 如臺商子女因往返兩地致未按時完成各項常規疫苗,可至各地衛生所或各縣市之預防接種合約醫院、診所,就未完成的劑次進行補接種。有關現行我國預防接種時程可至疾病管制署網站預防接種專區查閱。
- 有關臺商子女如因往來臺灣、中國大陸間致擬接種時間與原訂接種時程有出入,相關接種間隔及可提前接種之彈性因應措施,可洽詢各縣市衛生局、所及疾病管制署。
- 我國於國小新生入學時,均有實施預防接種紀錄檢查,並針對未完成或未曾接種學童逐項進行補種,請配合學校及衛生單位之安排完成補種。
- 有關國內原國小一年級應接種之3 項疫苗(減量破傷風白喉非細胞性百日咳及不活化小兒麻痺混合疫苗(Tdap-IPV)、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日本腦炎疫苗(JE)),自民國101 年起提前於滿5 歲至入小學前完成,若幼童因特殊因素(如國外就學、移民或往來居住於中國大陸等),可因應提前於滿4-6 歲實施。
- 另提醒家長,幼兒之預防接種紀錄請確實妥善永久保存,以利小學入學、爾後出國留學、移民、就業及相關健康查核之需。
- 有關臺商子女預防接種相關問題,疾病管制署及各縣市衛生局、所,均提供相關諮詢服務,亦可至疾病管制署網站查閱(http://www.cd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