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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回台上市櫃—連結台灣資本市場 協助企業升級

  • 資料發布日期:107-05-10
  • 最後更新日期:10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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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金管會證期局

壹、前言
為提升我國資本市場國際化與競爭力,金管會自97年起開放外國企業得來台第一上市(櫃),由於台商對台灣資本市場的熟悉度及市場具競爭優勢促成其回台上市(櫃)契機,截至107年3月底已有90家具台商背景之外國企業來台第一上市(櫃)掛牌及登錄興櫃,其中72家係以大陸為主要營運地區,占外國企業來台第一上市(櫃)及興櫃掛牌總數112家之64%,另查申請及輔導中之外國公司尚有31家,掛牌家數維持穩定成長。


貳、台灣資本市場可協助企業升級轉型
一、資本市場的好處與功能
或許有部分企業主擔心進入資本市場後,將稀釋股權而影響二代傳承,主要財務業務資訊須對外揭露,並負擔財會等相關成本,且獲利須與外部股東分享。惟進入資本市場有助於發現企業價值、提升企業知名度、提升與國際大廠策略聯盟之機會、健全會計及內部控制制度,並可利用多元籌資管道,有利吸引資金及招募人才,爰企業可藉由資本市場順利升級轉型。

二、台灣資本市場深具競爭力
台灣擁有多層次資本市場,包括上市、上櫃、興櫃、創櫃板、證券商股權性質群眾募資平台等,企業可依自身條件及經營狀況,選擇適合自己的市場。且台灣資本市場具有下列優勢,深具競爭力:
(一)法規透明:法令規範明確易遵循。
(二)時程明確:審查時程已縮短至6週具效率。
(三)外資青睞:外資參與程度高(占市值約40%、成交值約26%),國際化程度高,資金匯出入限制較少。
(四)再籌資容易:因我國再籌資法規明確,公司普遍利用再籌資管道取得營運資金,且再籌資工具多元,公司可透過發行股票、公司債,或是到海外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海外可轉換公司債等工具籌資。
(五)初次上市價格由市場機制決定。
(六)本益比合理且現金股利殖利率高:台灣資本市場本益比合理且成交值週轉率高,交易市場尚稱活絡,且現金股利殖利率高,吸引投資人積極投資。
(七)中小企業在台灣掛牌較容易受投資人關注:國外大型證券市場之掛牌企業平均規模通常較大,規模較小之中小企業在該等證券市場掛牌較不易受青睞,反之,台灣資本市場之掛牌企業平均規模適中,故中小企業在台灣掛牌較容易受投資人關注,得到合理的評價。
(八)金管會持續建構並推動上市櫃公司治理藍圖。
(九)實施IFRSs財務會計制度與國際接軌。
(十)相關產業鏈完整:台灣高科技、半導體產業鏈完整,並吸引外國科技事業來台上市櫃,儼然形成產業群聚效果。經查截至107年3月底,第一上市櫃及登錄興櫃之外國公司屬科技業者共53家,佔外國公司來台第一上市(櫃)及興櫃掛牌總數112家之47%。

三、第一上市櫃公司受市場青睞
(一)第一上市(櫃)公司掛牌後本益比提高
台灣資本市場本益比合理,只要公司表現優良,市場均予以高度肯定。以康控-KY(105年11月11日上市)、材料-KY(104年11月9日上市)及康友-KY(104年3月25日上市)為例,掛牌時本益比分別為33.13倍、20.15倍及11.03倍,至106年底時本益比分別提高至61.83倍、41.7倍及33.82倍,顯見第一上市(櫃)公司來台掛牌,亦可享有高本益比。
(二)第一上市(櫃)公司成交表現亮眼
第一上市公司106年成交值週轉率達225.69%,市值占全體上市公司比重約3.12%,成交比重達8.97%;另第一上櫃公司106年成交值週轉率達191.51%,市值占全體上櫃公司比重約5.31%,成交比重占4.04%。渠等公司受投資人青睞,成交表現亮眼。
(三)籌資便利挹注企業發展
台灣資本市場籌資工具多元且管道順暢,近四成第一上市公司上市後再籌資,逾五成第一上櫃公司上櫃後再籌資。經查至107年3月底,外國公司總籌資金額新台幣(以下同)3,086億元,以現金增資為例,個案籌資規模介於0.4億元-84億元,平均7.8億元,適合中小型、知識密集、高附加價值型態企業來台上市(櫃)。

參、台商回台申請第一上市(櫃)流程便利且申請條件明確
一、申請流程便利
外國發行人可以選擇委託主辦證券承銷商輔導或於興櫃股票市場交易滿6個月,即可向證交所(櫃買中心)申請股票第一上市(櫃)。

二、申請條件明確
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已明訂申請資格條件,包括設立年限、規模、獲利能力等規定。申請條件簡介如下:
(一)第一上市公司
1. 一般事業:設立年限標準為3年、資本額6億元以上並具獲利能力。
2. 科技/農技/文創事業:設立年限降為1年、資本額達3億元以上、最近一期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之淨值不低於股本2/3。
3. 大型(市值達50或60億元以上)無獲利事業者。
(二)第一上櫃公司
1. 一般事業:設立年限標準為2年、業主權益總額1億元以上並具獲利能力。
2. 科技/農技/文創事業:業主權益總額1億元以上、科技事業最近期財務報告之淨值不低於股本2/3。
3. 大型(淨值6億元以上)無獲利事業者。

三、審查流程具效率
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審查重點明確,並要求公司資訊充分揭露,且審查流程具效率,公司從申請上市(櫃)到實際完成掛牌約4-5個月。且經比較日本、香港、新加坡與上海交易所上市(櫃)費用,我國資本市場收取之上市(櫃)審查費或是上市(櫃)後年費,均相對便宜合理。

肆、為吸引台商回台上市櫃,金管會刻正推動之措施
一、提升台灣資本市場之成交量及流動量
為完善證券交易機制,提升股市動能,金管會已推動多項振興股市措施,包括(1)當沖交易稅減半、(2)協助財政部推動稅改方案,調整股利所得稅制、(3)開發新金融及多元ETF商品、(4)鼓勵大型基金及國際資金投資台灣資本市場、(5)鼓勵上市(櫃)公司英文資訊揭露,營造外資友善投資環境、(6)辦理業績發表會,提高中小型股曝光度等振興股市措施,成交量表現已有明顯成長。

二、吸引優質企業在台上市(櫃)
(一)增設電子商務產業上櫃掛牌類別
配合企業經營模式愈趨多元,並衡酌以電子商務為主要經營方式之上櫃掛牌家數日趨增加,金管會已督導櫃買中心於106年12月27日完成修正「上櫃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增訂電子商務掛牌產業類別,上櫃公司如營業收入之主要產生方式係經由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媒介產生者,並經會計師出具評估意見,得向櫃買中心申請變更產業類別分類為「電子商務業」,以使電子商務公司於上櫃時能適切歸類,及發揮產業群聚效應,增加投資人對該產業之認識及瞭解。全案已於107年3月12日完成電腦系統修正上線實施,並有6家上櫃公司於上線日調整為「電子商務業」。
(二)增訂無獲利之大型企業上市(櫃)條件
為配合企業因應經濟發展所產生之營運模式,並吸引不同營運規模之企業在台上市(櫃),以增加投資人標的之選擇,金管會已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參酌國際主要證券市場規範及外界建議,規劃企業符合一定市值或淨值、營業收入、營業活動現金流入者,得向二單位申請上市(櫃),尚無獲利要求。二單位業擬具相關規章修正案,經金管會於107年3月23日同意核備,二單位並於107年3月31日公告實施。金管會未來亦將配合新創產業之發展,持續檢討上市(櫃)相關規章,俾協助產業發展並提升我國資本市場之競爭力。
(三)縮短上市(櫃)審查時程,加速公司上市(櫃)
目前台灣上市(櫃)審查時程約為8週,雖已具效率及便利性,惟為配合企業籌資需求,以即時掌握商機發展國內外業務,金管會已於107年4月17日核備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縮短上市(櫃)審查時程至6週,以簡化審查程序,並提前派員訪查,確保上市櫃公司品質。
(四)積極赴海外招商
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持續積極赴海外招商,吸引海外企業以及上市(櫃)之海外子公司回台上市(櫃)。二單位106年至107年3月底共辦理13場招商說明會,並拜會79家台商。

三、研議強化留才機制,協助企業發展
為配合上市上櫃公司激勵員工士氣,留任優秀人才之需要,研議修正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4項規定,延長買回庫藏股轉讓予員工及配合員工認股權辦理股權轉換之3年期限,以利上市上櫃公司妥善運用各種員工獎酬工具。

伍、結語
為提昇我國資本市場國際化與競爭力,金管會將持續積極提升台灣資本市場之成交量及流動量,鼓勵企業在台上市櫃,支持企業發展,並促進金融相關產業(如證券商、會計師、律師)發展,創造金融與產業雙贏,讓台灣多層次資本市場成為一個多元並蓄、兼具產業特色的亞太地區最重要國際籌資平台。
金管會與台商攜手同行,提供金融服務以支持台商立足台灣、深耕大陸、布局亞洲、放眼全球,希冀台商於事業蒸蒸日上之際,亦可考量回台上市(櫃)支持我國資本市場,共同創造美好未來。台商如就申請來台第一上市(櫃)之股權規劃、申請資格及應備書件等執行細節,可向證交所(謝耀銳副理TEL:886-2-8101-3102,0131@twse.com.tw;田建中副組長TEL:886-2-8101-3649,0814@twse.com.tw)、櫃買中心(李淑暖經理TEL:886-2-2366-6067,shunuan@tpex.org.tw;曾文正組長TEL:886-2-2366-6159,alex@tpex.org.tw)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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