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督促銀行業落實金融紓困措施協助民眾度難關
- 資料發布日期:109-05-21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21
整理《編輯部》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嚴重衝擊世界各國經濟,我國相關產業亦連帶受到影響。為因應疫情嚴重衝擊經濟發展,金管會督促金融機構全力執行各部會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提出之紓困措施,包含企業舊貸展延、營運資金貸款、振興貸款之利息補貼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融資保證等措施,以協助業者度過難關,協助產業經濟穩健。
金管會表示,除執行各部會之企業紓困振興貸款措施外,亦督導銀行業對受疫情影響之企業與個人辦理以下相關協助措施:
一、針對企業貸款:督導銀行公會配合提供強化紓困振興貸款措施,防止金融機構雨天收傘,貸款本金得展延至2021年12月底。
二、針對個人貸款:因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提出相關協處措施,包含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等。緩繳及展延期間,在清償期尚未屆至之情況下,不會發生有繳款遲延信用紀錄之情形,不影響信用紀錄。
三、加速銀行受理紓困振興貸款案件時效,舊貸款之展延,原則2週內可完成;新貸案件,授信額度新台幣(下同)500萬元以下者,營運資金貸款10個工作日核貸、振興貸款15個工作日核貸,如授信額度在100萬元以下者,以在7個工作天內核貸為原則。
四、協調銀行反映中央銀行降息措施,目前民營銀行除1碼(0.25%)降息外,對於受疫情影響之個人,參考公股銀行予以加碼降息者,在自用住宅貸款部分(降息0.5%)計20家,在信用卡、信貸及車貸等住宅貸款以外之消費性貸款部份(降息0.75%)計19家。
Q1:可以申請什麼貸款?
經濟部、交通部、衛福部、農委會及文化部均已訂定相關紓困振興辦法,意者可上網搜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事業資金紓困方案列表」。
如企業符合申請各部會紓困振興貸款之資格,均可洽銀行申辦,但申辦貸款之補貼利息性質相同者,應擇一適用,不得重複。
Q2:可以向哪家銀行申請?
舊貸案件的展延,請向原往來銀行申請。
新貸案件的申請,例如營運資金貸款、短期週轉金、員工薪資貸款、振興資金貸款、資本性融資貸款等,可洽詢各銀行,但考量必須重新開立帳戶等手續,建議可洽原往來銀行申請,較為簡便。
Q3: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請查詢各部會所定紓困辦法,例如經濟部會要求申請時要提供承諾於營運資金貸款期間不減薪及不裁員之切結書。
請洽詢往來銀行,銀行公會已經設置「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相關貸款及債務協處機制資訊專區」提供各項貸款的資訊。
Q4:是否會徵提定存單作為擔保?
新貸案件:信保基金對紓困貸款已保證8成(含)以上之案件,銀行不宜再向客戶徵提存單為擔保。
舊貸案件:已送信保基金保證8成(含)以上之舊貸案件申請展延,以不徵提存單擔保為原則。
Q5:小微企業申貸是否有簡便方式?
無法提供財務報表的小微企業,不用擔心。銀行公會為配合政府推動協助中小企業融資政策,已於2019年11月8日修正簡化「小規模營利事業簡易資料表」(總授信歸戶金額600萬元以下適用),修正後所附資料表已較為簡易。
Q6:企業原有貸款本金可展延多久?
企業有繼續經營意願且繳息正常,如有財務週轉需要,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到期需展延之貸款本金,銀行得依該借款企業之申請,同意予以展延6個月,展延不以1次為限。舉例說明:假設借款本金2020年4月10日到期,得申請本金展延6個月,2020年10年10日展延期限屆至,如仍有週轉需求,得再申請本金展延至2021年4月10日。
Q7:有關央行此次降息,我的個人貸款可不可以調降?
對央行降息1碼(0.25%),所有銀行對於放款利率應充分反映。
民營銀行可參考公股行庫自2020年4月1日起對個人貸款之降息措施。
有關公股行庫之降息措施,舉例如下:
1.阿強在公股行庫若有1,500萬元的自用住宅貸款,至9月30日止,其中的1,000萬元可降2碼(0.5%) ,剩下的500萬元,仍可降1碼(0.25%) 。9月30日後全數1,500萬元仍有1碼(0.25%)的降息。
2.阿強在公股行庫若有信用卡20萬、信貸1,000萬及車貸80萬元等消費性貸款合計1,100萬元,至9月30日止,其中的1,000萬元可降3碼(0.75%) ,剩下的100萬元,仍可降1碼(0.25%) ;貸款及金額之分配,則由阿強與銀行商議決定。 9月30日後全數1,100萬元仍有1碼(0.25%)的降息。
Q8:央行資金的融通期限只有1年,我可不可跟銀行借3年?
可以!只是第1年銀行是使用央行的資金,利率較低,在2021年3月27日前為1%以下。第2~3年的利率則要跟銀行洽定。至於還款的方式,可依自身的需求,跟銀行洽商,例如分期攤還;一定期間內只繳息、不還本,之後再攤還等方式,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案。請注意要在今年底前向銀行申貸。
金管會統計,目前本國銀行配合各部會紓困及自辦案件辦理情形,截至今年4月15日,受理件數包括企業及個人共計20,258件,申請額度計2,511億元,已核准13,463件,已核准額度計1,305億元,其中金額核准比率52%、件數核准比率67%;另對5,443戶信用卡持卡人提供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等協助。相關案件的受理件數仍在持續的增加中。
為加速對小規模營業人紓困貸款核貸效率,總共約計49萬5千餘人,其50萬以下之申貸案,將推動簡易式信用評分表替代財務報表或401報表,初步估計約可涵蓋約8成5之小規模營業人,不須提出繁複申請文件,以達成快速核貸目的,貸款資金以中央銀行轉融通方案支應,目前年利率為1%,申請期間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27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