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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新訊
- 61環境部修正發布「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
- 62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之豁免門檻
- 63「投資臺灣三大方案2.0」延長至116年 盼吸引1.2兆元投資、創造8萬個就業機會
- 64中部智慧製造新核心啟動,打造區域發展關鍵引擎
- 65入境攜帶食藥醫粧限自用 返國轉賣恐觸法!
- 66近日有不明人士假冒海基會名義進行詐騙 海基會呼籲各界提高警覺
- 67央行總裁楊金龍出席第19屆金融與經濟政策研討會演講|川普2.0貿易政策:問題、影響與挑戰
- 68獨資或合夥營利事業的盈餘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營利所得
- 69營業人因進口貨物瑕疵退運出口 應於取得海關退還營業稅額當期(月)申報扣減進項稅額
- 70財政部: 籲請商民申報進口貨物勿將預付款項填列為應減費用,以免受罰
- 71114年招商大會即將登場 公共建設釋出千億投資新動能
- 72海關加強查緝違規轉運洗產地,呼籲業者正確標示出口貨物產地
- 73個人申報海外財產交易損失常見錯誤態樣
- 74營利事業CFC申報留意四大錯誤
- 75環境部修正發布「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 76輸往美國的國產製品通關應檢附「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 及報單填報指定代碼 以加速通關
- 77院層級公私協力平台,引導兆元資金投資臺灣
- 78配合大陸委員會提出補繳喪失原籍證明替代方案 移民署:網站專區已公布申請書,自4月21日起受理
- 79有關移民署通知補繳經海基會驗證之喪失原籍證明公證書Q&A
- 80政府兼顧執法公平性及人道實務需求,提出補繳證件替代方案以及各項便民協助措施,請民眾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