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對於個體工商戶的新規定—以臺灣經營者的視角出發
- 資料發布日期:112-01-13
- 最後更新日期:112-07-03

海基會財經法律顧問 蔡世明律師
為鼓勵臺灣居民到大陸投資創業,2011年12月28日由大陸國臺辦、工商總局、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聯合發布《關於開放臺灣居民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通知》,以實行臺灣居民到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政策措施。自此臺灣居民在大陸地區投資又多一種選擇。為落實相關政策,再於2015年12月以國臺發〔2015〕3號出臺《關於擴大開放臺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通知》;同月,工商總局另以工商個字〔2015〕224號發布《關於擴大開放臺灣居民在大陸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的意見》,以落實有關要求。
壹、法規規章的變動
上述三個文件所依據的有關法規規章分別有:《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和《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因此臺灣居民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以及對臺灣居民個體工商戶有關登記事項的審核,一般按照上開規定辦理。
然而,大陸《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管理條例》)已自2022年3月1日施行,內容涉及「個體工商戶」的規定,主要有:
一、個體工商戶屬於管理條例所稱之市場主體。
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姓名、住所、經營場所屬於應當登記事項。
三、參加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家庭成員姓名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備案。
四、個體工商戶辦理註銷登記的相關規定。
另,2022年3月1日,大陸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第52號令公布《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內容涉及「個體工商戶」的規定,主要有:
一、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派出機構,可以依法承擔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管理職責。
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類型依法登記。
三、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類型依法備案。
四、個體工商戶類型分為個人經營和家庭經營。
五、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在辦理登記、備案事項時,申請人應當配合登記機關通過實名認證系統,採用人臉識別等方式進行實名驗證。
六、個體工商戶申請轉變為企業組織形式、變更經營者、申請註銷登記的相關規定。
七、個體工商戶報送年度報告的相關規定。
2022年10月1日,大陸國務院以第755號國務院令,公布《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以下簡稱《發展條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積極扶持、加強引導、依法規範,為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創造有利條件,對個體工商戶實行市場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則。
《發展條例》規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方面的主要職責和明確扶持措施:
一、登記機關應當為個體工商戶提供依法合規、規範統一、公開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記服務。
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個體工商戶發展特點,改革完善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制度,簡化內容、優化流程,為個體工商戶提供簡易便捷的年度報告服務。
三、個體工商戶自願變更經營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場主體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變更經營者或者轉型為企業,涉及有關行政許可的,行政許可部門應當簡化手續,依法為個體工商戶提供便利。
四、加強個體工商戶公共服務平臺體系建設,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法律政策、市場供求、招聘用工、創業培訓、金融支援等資訊服務。
五、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對個體工商戶實施分型分類培育和精準幫扶。
至此,《管理條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發展條例》已完全取代《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和《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
貳、變動的內容
為使讀者能更瞭解《管理條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發展條例》的相關規定,下面將以問答方式呈現。
一、臺灣居民可以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嗎?
答:可以。
依據:《發展條例》第37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臺灣地區居民可以按照政府有關規定,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
二、個體工商戶可以家庭經營嗎?
答:可以。
依據:《發展條例》第6條: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個體工商戶的財產權、經營自主權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或者非法干預。
三、個體工商戶的主管機關?其他協同部門?
答:(一)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二)國務院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商務、金融、稅務、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依據:《發展條例》第7條第2項: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工作的宏觀指導、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
第8條:國務院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商務、金融、稅務、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研究制定稅費支持、創業扶持、職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障、金融服務、登記註冊、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做好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工作。
第9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結合本行政區域個體工商戶發展情況制定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為個體工商戶發展提供支持。
四、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
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依據:《發展條例》第11條: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為個體工商戶提供依法合規、規範統一、公開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記服務。
《管理條例》第3條: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主管全國市場主體統一登記管理工作,制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制度措施,推進登記全程電子化,規範登記行為,指導地方登記機關依法有序開展登記管理工作。
五、個體工商戶可以變更經營者或者轉型嗎?
答:可以。
依據:《發展條例》第13條:個體工商戶可以自願變更經營者或者轉型為企業。變更經營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場主體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涉及有關行政許可的,行政許可部門應當簡化手續,依法為個體工商戶提供便利。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或者轉型為企業的,應當結清依法應繳納的稅款等,對原有債權債務作出妥善處理,不得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六、個體工商戶可以加入個體勞動者協會嗎?
答:可以。
依據:《發展條例》第15條:依法成立的個體勞動者協會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指導下,充分發揮橋樑紐帶作用,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服務,維護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引導個體工商戶誠信自律。個體工商戶可以自願加入個體勞動者協會。
七、人民政府可以提供個體工商戶資金支持嗎?
答:可以。
依據:《發展條例》第19條:政府鼓勵和引導創業投資機構和社會資金支援個體工商戶發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充分發揮各類資金作用,為個體工商戶在創業創新、貸款融資、職業技能培訓等方面提供資金支援。
八、個體工商戶可以參加社會保險嗎?
答:可以。
依據:《發展條例》第22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個體工商戶參加社會保險,對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給予相應的支持。
九、個體工商戶可以線上線下一體化經營嗎?
答:可以。
依據:《發展條例》第25條:政府引導和支持個體工商戶加快數位化發展、實現線上線下一體化經營。平臺經營者應當在入駐條件、服務規則、收費標準等方面,為個體工商戶線上經營提供支援,不得利用服務協定、平臺規則、資料演算法、技術等手段,對平臺內個體工商戶進行不合理限制、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者收取不合理費用。
十、人民政府可以對經營困難的個體工商戶,結合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紓困幫扶措施嗎?
答:可以。
依據:《發展條例》第28條:各級人民政府對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個體工商戶,結合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紓困幫扶措施。
十一、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向個體工商戶收費嗎?
答:不可以。
依據:《發展條例》第30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規定向個體工商戶收費或者變相收費,不得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或者提高收費標準,不得向個體工商戶集資、攤派,不得強行要求個體工商戶提供贊助或者接受有償服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誘導、強迫勞動者登記註冊為個體工商戶。
十二、個體工商戶屬於市場主體嗎?應當按照類型依法登記的事項?
答:(一)是市場主體之一。(二)組成形式、經營範圍、經營場所,經營者姓名、住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登記事項還應當包括名稱。
依據:(一)《管理條例》第2條。(二)《管理條例》第8條、《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6條。
十三、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類型依法備案的事項?
答:家庭參加經營的家庭成員姓名、登記聯絡員。
依據:《管理條例》第9條、《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7條。
十四、在辦理登記、備案事項時,個體工商戶需要進行實名驗證嗎?
答:申請人應當配合登記機關通過實名認證系統,採用人臉識別等方式對下列人員進行實名驗證
依據:《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