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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經濟」能否帶領中國大陸經濟結構轉型?

  • 資料發布日期:112-05-10
  • 最後更新日期:112-08-28
2021年10月,江蘇省送變電有限公司施工人員在太湖高空架設導線。圖/東方IC

文/歐宜佩
(工研院產業科技國際策略發展所分析師)

一、數位經濟成為中國大陸未來的新成長引擎

近年COVID-19疫情在全球蔓延,世界經濟形勢複雜嚴峻,各國面對經濟復甦、國際格局重塑等挑戰;加上疫情驅動大規模數位轉型浪潮,使各國/地區紛紛提出新的數位經濟政策,如歐盟的《2030年數位羅盤:數位十年的歐洲之路》、韓國的《數位新政》等,聚焦於數位科技創新與加速應用落地,以期成為驅動經濟再成長的新動能。其中,加強全球數位經濟領域合作也如火如荼地進行中,如新加坡、紐西蘭與智利發起的《數位經濟關係夥伴協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美國《印太經濟》的數位經濟領域等,數位經濟政策成為各國疫後重點復甦措施。

對中國大陸而言,數位經濟於疫後扮演之角色更為重要。面對2022年的多重經濟逆風,如疫情反覆起伏影響,供應鏈的斷鏈與缺工,加上,美中科技戰越演越烈,2022年美國持續推動的出口管制措施,特別在半導體產業,讓中國大陸製造業受到重挫,導致經濟動能不足。

但中國大陸數位經濟表現仍相對亮眼。根據中國通信研究院的《2022年中國數字經濟發展報告》統計,2022年中國大陸數字經濟規模達人民幣50.2兆人民幣,同比成長達10.3%,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為41%(見圖1)。即便面對疫情衝擊,以及對於大型互聯網科技公司的整頓,中國大陸數位經濟規模的成長率雖略為減緩,但整體規模仍呈現上升趨勢;整體成長率均高於GDP成長率表現。即便在中國大陸政府整頓期間,仍有小幅領先差距,如2020年7%,以及2022年的5%。在地區的數位經濟表現亦有類似現象,在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市之數位經濟占GDP比重已超過50%。

故此,中國大陸領導人近期積極在不同場合呼籲「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數位經濟」,進一步推出各種國家層級的實施戰略等。本文將從中國大陸數位經濟政策的演進,研析數位經濟如何定位成為中國大陸未來成長引擎,觀察重點為何?同時進一步闡述可能影響中國大陸數位經濟發展之關鍵要點。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整理(2023/04)、中國通信研究院歷年《中國數字經濟發展報告》。
圖1  中國大陸歷年數位經濟規模及其成長率表現

註:由於不同統計採用的數位經濟定義不同,使得衡量出的數位經濟規模也不同;此處採用中國通信研究院的數據,數位經濟定義包括數位產業以及產業數位化之附加價值。中國國家統計局雖有發布《數位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 》,但未公開相關統計數據。

二、老酒裝新瓶?中國大陸近期數位經濟政策重點及發展內涵

從近年政策(見表1)來看,中國大陸數位經濟發展之重點,初期在2019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強調促進數位經濟加快發展;2020年疫情爆發,電商、線上服務等新業態發展在抗疫期間維持社會運作扮演重要功能,讓中國大陸政策全面推動互聯網+產業發展。在2021年,獨立推出《十四五數位經濟發展戰略綱要》,此時已經開描繪出數位中國的布局建設全貌,包括數位基礎設施、數據資源、產業與政府數位化、數位產業、以及國際合作等重點。

2022年起,數位經濟發展提高到國家層面,此時側重的政策要點更為全面,如2023年發布的《數位中國建設整體佈局規劃》,提出「2522」整體架構進行部署,包括:(1)夯實數位中國基礎建設,打通數位基礎設施及暢通數據資源循環、(2)全面賦能經濟社會發展,加強數位科技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的五位一體深度融合、(3)強化數位中國關鍵能力,構築自立自強的數位技術創新體系及數位安全保障、(4)優化國內外數位發展環境。

2023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強調的重點是「做優、做強、做大」,意即對於數位經濟發展的期待,不僅是做強及做大,更重要的是做優,政策所凸顯重點,包括:(1)促實體產業與企業轉型:強推數實融合,驅使數位科技與實體經濟的深度整合,用以加快推動傳統產業與中小企業轉型,鼓勵促成新型實體企業發展;(2)網路經濟有序發展:大力發展數位經濟,提升常態化監管程度,支持平臺經濟發展;(3)建構有序發展數據管理機制:加快建構數據基礎制度體系,探索數據要素之價值;其中,不僅於國內規則制度的建立,更重要的是如何與國際接軌,加速參與及融入國際數位經濟協定。

基於上述,可從歸納下面三點觀察,研析數位經濟是否有機會引領中國大陸經濟結構之轉型,並成為新成長動能;其中的新意涵與隱憂,將牽動著數位經濟的國內外兩大循環體系,思考之觀點不僅國內管理機制,更重要的是如何與全球數位經濟規則接軌。

  • 推動「數實融合」,促進新型實體企業發展

「數實融合」為中國大陸近期政策重點關鍵字,其內涵上強調數位經濟與實體經濟的深入融合,在過去並非沒有提出過,如工業互聯網政策,但未來更重要的是如何強化融合的深度與廣度。另外,非採「虛實整合」而是「數實整合」,整體主軸仍圍繞著實體經濟的轉型,促進所有產業的數位轉型。

這樣的方向與過往是不同的,在2020年透過整頓大型互聯網產業(包括:以反壟斷為由,裁罰大型互聯網公司如阿里巴巴;暫緩大型互聯網公司的海外上市),目的想要將資源引導挹注在製造業,而今年著重在於數位經濟如何融入於傳統產業改造與中小企業的數位轉型,同時也希望以此創造新業態與新發展模式,推升傳統企業轉變為新型實體企業,並在數位賦能下,帶動上下游企業投入數位轉型;具體作法,除須考慮到企業數位化成本的問題,讓不同規模廠商可依循需求進行數位轉型外,同時也要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從實體企業需求,開發各種合理解決方案。換言之,若中國大陸能夠如期運用數位科技驅動整體製造業的轉型,以數位營運方式管理實體經濟業務,勢必未來可為中國大陸既有的產業帶來新成長能量。

  • 建立有序監理機制,支持平臺經濟健康發展

數位經濟形成的平臺型企業,掌握網路規模效益而壯大,但也因為規模越來越大而達到壟斷內涵,讓中國大陸在內的各國政府必須進行管制。故此,在此次的政策訴求中,強調的是有序監管與健康發展。換言之,中國大陸仍認同大型互聯網科技業者的作用,特別是對數位經濟,有規模效益才能有競爭優勢。

如同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院長樊綱於「兩會」提案中談到,大型企業更有能力進行綜合性服務,鼓勵平臺企業進一步發展,才能有利於數位經濟做強做大。故此,可知中國大陸政府仍期望大型互聯網公司,在引領國家成長動能,創造就業、協助傳統與中小型企業轉型,以及提高國際競爭力等任務中能夠發揮更大作用,建立有序制度,鼓勵平臺業者合規經營,勢必成為未來的重點。近期,阿里巴巴將業務分拆上市,就是一個典型案例,預期將重振大型互聯網公司在中國大陸經濟發展之作為。

  • 需平衡國內外力量,建構與國際接軌之數據管理原則

數據是數位經濟時代的重要要素,如何促使有效應用與流通,成為各國於數位經濟發展勝出的關鍵之一。中國大陸基於國家安全及產業有序發展等考量,在2021年陸續公布《數據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及《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等多項法規,強調建構數據基礎設施與管制機制的重要性。然而,對中國大陸來說,最大挑戰在於如何平衡國內外需求,並與國際數位貿易規則接軌,以利數位企業走出去,且具有國際競爭力。

作法上,可能無法如同實體經濟那般,建構一個國內的規則體系就可。中國大陸於2022年8月已加入《數位經濟關係夥伴協定》的實質談判,國內數據制度的改革進展成為加入的評估重點。外媒South China Morning Post談到,中國大陸加入DEPA的關鍵取決《數據安全法》的實行資訊透明度。中國大陸可以透過談判達到DEPA中的例外條款,得以維護數位主權,但是如何闡述清楚中國大陸的數據安全規範,減少國內外企業可能面臨的障礙,將影響國際接納度。進一步來說,《數據安全法》與《個人資訊保護法》的公布,提高對數據的要求,特別是對跨境傳輸數據的額外評估要求,此可能對外國企業造成限制或管理成本的增加。

如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的報告談到,中國大陸的數據與網路安全制度正築起一套獨特的限制性商業高牆,外資企業可能因其複雜性而面臨更高的營運成本,甚至於模稜兩可的法規使企業合規變得更困難,為外資企業帶來更多政策不確定性。另外,中國大陸基於國家安全與網絡安全訴求,提出數據出口限制與數據在地化要求,可能會與DEPA的架構形成衝突,如何調和也成為關鍵。

三、結語

以數位經濟驅動國家經濟結構轉型,已成為各國疫後的重點政策,並期以作為新成長動能。中國大陸也不例外,特別是在數位經濟已有不錯表現,且擁有具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互聯網公司,如何借力使力,轉化數位能量深度融入於實體經濟,將成為驅動中國大陸經濟結構轉型的關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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