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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研究中止ECFA早收優惠之可能影響與因應

  • 資料發布日期:113-02-29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04
貨櫃輪停泊於高雄港 圖/維基百科

文/吳佳勳
(中華經濟研究院第一研究所副研究員兼副所長)

2024年臺灣總統大選結果已於1月揭曉,中國大陸國臺辦第一時間對我選舉結果表態發言,指稱選舉結果改變不了「兩岸關係的基本格局和發展方向,也阻擋不了統一大勢」。選前中國大陸商務部認為我對其採取之貿易壁壘並未提出任何有效措施加以改善,表態將進一步研究採取中止ECFA早期收獲農漁、機械、汽車零配件、紡織等產品之優惠關稅減讓;大陸全國政協機關報《人民政協報》隨後於1月20日發文表示:「不排除ECFA被終止的可能性」。

由近期中國大陸官方與媒體發言內容來看,兩岸2010年簽署的ECFA存廢問題,再度受到高度關注。本文將由近年兩岸ECFA貿易數據之變化,推衍未來可能發展及其影響,並對兩岸經貿前景提出一些看法。

ECFA早收出口比重逐年減少

受到疫情衝擊及中國大陸疫後復甦力道不如預期影響,過去3年我國對中國大陸出口值逐年下滑,其中屬於ECFA早收清單項目的對陸出口表現亦然。2021年ECFA早收項目對陸出口值為248億美元,至2023年降至157億美元,減幅相當明顯。以出口比重來看,ECFA早收項目占我國所有產品對陸出口之比重,由2021年的19.7%降至2023年的16.4%(表1)。

 

 

 

 

再由ECFA早收各產業類別來看,2023年以石化、塑膠及橡膠類的產品對陸出口值最高,達53億美元,且該類產品對陸出口集中度也高,對陸出口比重為43.4%,顯示ECFA早收優惠對石化及塑橡膠類產品影響最大(表2)。

其次是電子資訊類產品對陸出口值約26億美元,對陸出口集中度為36.8%,此類產品如液晶螢幕顯示器、手機鏡頭等。機械類產品居第三,約24億美元,對陸出口集中度為27.8%,此類產品項目相當多元,如滾珠滑軌、調節閥、真空泵、數值控制車床等機械類零件。

總體來看,近年我對中國大陸的市場依賴己明顯降低,ECFA早收產品對陸出口集中度達25.64%,但早收產品仍有四分之一是銷往中國大陸,一旦陸方將ECFA關稅優惠取消,這些產業的因應方式大致有二:一是增加在中國大陸投資,以規避ECFA取消後可能調升的關稅;二是被迫放棄中國大陸市場,此類情形可能係受到ECFA中止後面臨加徵關稅而失去價格競爭力,不敵在地陸企或其他外企產品競爭而逐漸退出市場。

ECFA效益逐年降低的原因

自2021年開始,中國大陸即多次對臺灣單方面展開不同方式的貿易限制措施,從最早針對農漁產品(包括豬肉及其製品、鳳梨、釋迦、蓮霧等)實施進口限制,2022年擴展到石斑魚、調製食品、白帶魚、竹筴魚、柑橘類等產品;直至2023年4月,中國大陸商務部進一步表示對臺提出貿易壁壘調查,針對過去臺灣禁止從中國大陸進口的2,455項產品包括農產品、五礦化工產品、紡織品等,認為臺灣對其存在貿易壁壘,影響陸方相關產業出口利益。

2023年下半年、我國總統大選前夕,中國大陸多次由商務部、國臺辦等單位,以貿易壁壘調查為由,指稱臺灣對陸貿易限制措施涉違反WTO規範,陸方將會「研究採取相應的措施」。具體作為,如該年8月14日,商務部裁定我聚碳酸酯對其存在傾銷問題,並予以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我國多家石化企業被課徵16.9%~22.4%不等稅率。此事件受到高度關注,係因此案是中國大陸第一起對臺輸入商品進行的反傾銷調查。加上聚碳酸酯為ECFA早收清單項目之一,陸方不但取消了ECFA早收優惠,更以反傾銷為名加以課徵額外稅率,引發外界關注中國大陸是否存有中止ECFA早收紅利的意圖。

延續此一疑慮,中國大陸商務部在2023年12月15日正式公告[1]臺灣存在對陸貿易限制,違反《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3條規定,對其構成貿易壁壘。其後再於12月21日由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告中止ECFA部分產品關稅減讓優惠,並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此次公布之清單以中方稅目計12項產品,主要集中在丙烯、對二甲苯等石化產品。商務部更聲稱,因我方始終未採任何有效措施取消對陸貿易限制,故有關部門正研究進一步採取中止ECFA在農漁、機械、汽車零配件、紡織等產品的早收關稅優惠。

實質而論,ECFA全名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簽署迄今已10年有餘,顧名思義其本身就是一個架構性的協議,一開始由少部份產品的早期收穫啟動有其歷史因素,但後續因兩岸政治問題而未能展開接續談判,致使早收降稅效果隨時間快速遞減,更因國際情勢如美中貿易戰及兩岸產業結構變化,臺灣對中國大陸出口逐漸集中在半導體產業,這又使得兩岸早收項目的出口表現,反而不如以半導體為主的非早收項目出口。以上種種趨勢,皆顯示ECFA的效益已大不如前,尤其在兩岸關係走淡的現今,當初這些享有優惠稅率的產品,現被動輒用來當做威嚇制裁的對象,反而成為傷害兩岸貿易的工具選項,令人不勝唏噓。

ECFA早收優惠中止的影響與因應

值得注意是,儘管近年中國大陸加強對臺經貿制裁作為,但同時也提出不少「融臺政策」,例如2023年9月由福建提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同年12月再公布22條實施意見,內容強調提供臺灣民眾在陸包括交通、支付、購房、醫保、社保的同等待遇,冀望吸引更多臺灣民眾赴陸就學、就業、投資和居留意願。

由此觀之,中國大陸對臺兩面手法同步推動,一方面提供融臺措施吸引臺商赴陸投資,另方面又對臺施予各式制裁以抵制貿易交流,其背後實有多重考量。首先,融臺措施符合其一貫政策「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之目標,在對臺祭出貿易制裁的同時,又在當地市場提出對等優惠措施,目的在於招商引資,持續吸引臺灣人才與資金的挹注。

其次,疫情過後中國大陸經濟欲振乏力,故對臺實施貿易制裁除了彰顯其經濟脅迫力道外,也有保護其自身產業發展、爭奪市場大餅的意圖。

第三,也是最關鍵者,即隨美中貿易戰升溫並逐漸轉化為精準科技戰,美國對陸採取「小院高牆」(small yard, high fence)戰略,針對中國大陸科技業給予精準打擊,並實施一連串科技管制措施。中國大陸為迴避國際圍堵壓力,正致力於推動科技自主創新,發展自主供應鏈,大力推動產業的國產化,執行國產替代進口策略。

影響所及,對兩岸貿易而言,過去我國對陸出口多以中間材零組件為主,在中國大陸加速自主供應鏈發展趨勢下,必然降低對他國中間材的進口需求,並要求其供應鏈必須在陸投資設廠以就近供應。因此,臺商若為維繫中國大陸市場,或將被迫赴陸投資以服務其客戶,並由原本「二頭在外」的三角貿易模式,轉化成「in China, for China」的生產形態,可能因此融入紅色供應鏈,取代原本的兩岸貿易。

研判未來數年,兩岸貿易或將逐漸降溫並進入新的轉折點,經營中國大陸市場者或更積極走入其內需市場,並更多與在地陸企合作從而轉型為「新臺商」,另也會有部份臺商選擇遠離中國大陸,開拓新興市場以維繫其既有海外客戶。以上趨勢突顯臺商布局策略將更趨「碎片化」、「短鏈化」,換言之,企業如何在兩岸供應鏈分流下有效管控風險,將是未來數年營商考量的主要旋律。

 

[1] http://www.mofcom.gov.cn/zfxxgk/article/gkml/202312/202312034609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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